近日,"欧盟非食品类商品快速警报-中国系统"项目RAPEX-CHINA通报了一起我国全地形车产品质量问题,通报国家为英国,通报号为0521/11,通报显示被通报产品品名为“全地形车”,产品类别为“机械”。被通报内容:
1、没有电喇叭或者类似装置;
2、前后刹不能独立工作;
3、驻车需要很大的力量才能操作;
4、使用发动机熄火开关很困难;
5、排气管裸落装置部件温度很高。
欧盟要求进口商者立即停止销售。通报指出被通报全地形车不符合欧盟机械指令2006/42/EC, 其中通报第1、2条内容是第一次被欧盟通报,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经分析,通报中第1、2条产品问题产生的依据为:
1、没有电喇叭或者类似装置: 机械指令2006/42/EC中3.6.1条款规定,在不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前提下,驾驶员骑乘的机械必须装有下列设备:用于发出警告的声音报警装置。
2、前后刹不能独立工作:机械指令2006/42/EC中3.3.3条款规定,驾驶员必须能利用主控装置减速和停止自行式机械。在主控装置失效或因能源不足无法启动主控装置时,为确保安全,必须安装完全独立的且易触发控制器的紧急装置,以使机械减速和停止。
针对通报问题,金华局特别提醒辖区企业及行业协会注意如下事项:
一、出口欧盟国家全地形车必须全部加装电喇叭或者类似装置,出口非欧盟国家地区建议加装电喇叭或者类似装置。
二、出口全地形车必须具有两个相互独立控制的主制动或者一个可以作用在所有车轮上的主制动和一个可以作为驻车制动的应急制动。
三、请辖区全地形车企业认真对照通报内容对产品进行自查,如有类似问题存在,应积极进行整改。
四、请行业协会做好通报问题的宣传工作,引导辖区企业严格按进口国标准生产,杜绝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维护“中国制造”声誉。
下一步,金华局日常检验监管对上述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发现有类似问题存在,一律不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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