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福来泰工贸有限公司被侵权案维权成功
4月8日,永康市福来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来泰)向协会维权委员会举报,该公司于06年自主开发生产的FL-1B小四轮塑料覆盖件(浙休车协第723号)产品被永康市东城街道民本路88号沙滩车配件经营部业主童某仿冒销售,并带来企业维权产品样本及仿冒品样本。维权委员会对此事十分重视,于12日专门召集鉴定专家小组进行判别。经实物比对后,专家组一致认为两款产品无论是外观还是线条,相似度极高,最终判定业主童某生产销售的小四轮塑料覆盖件产品已对福来泰构成侵权。
13日,在经信、工商、科技、国税、公安局以及金华商检永康办事处等维权顾问大力支持配合下,协会对童某作进一步的现场调查核实。童某以福来泰小四轮塑料覆盖件已于2010年中断维权为由而仿冒生产,协会出具了福来泰自2006年以来一直维权至今的相关资料,童某无话可说,表示愿意接受协会的处理。
鉴于童某态度尚可,根据浙休车协《维权公约》先行协商调解的精神,在协会的主持下,福来泰与童某进行了协商,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同时,童某向协会作出承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仿冒的侵权产品,模具交由福来泰公司封存,删除所有相关的广告、文字及图片,并郑重保证今后决不再有类似的侵权行为发生。
此次福来泰维权产品被侵权案的圆满告结,再次体现了协会“坚决支持企业创新维权,严厉打击仿冒侵权行为,有效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态度与决心。截止目前为止,协会共受理457家次企业,申请维权746只创新产品。其中,确认新产品维权471只,延续维权的有275只。协会收到的侵权举报有38起,其中,确认侵权的有26起,协会参与处理的有18起,有效打击了行业间的仿冒侵权行为,使整个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举报必查,仿冒必打”。仿冒侵权是没有出路的,自主创新才是唯一的王道,希望少数热衷于仿冒的业主们收起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把心思转到自主创新上,只要用心,付出必有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