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从欧委会企业总司获悉,欧委会连续发布2014/79/EU和2014/81/EU,对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进行了修订。各成员国需在2015年12月21日之前将指令转化为本国法规,并符合指令要求。
玩具是与婴儿、年幼儿童频繁接触的产品,因此它一直是欧盟等发达国家设置技术壁垒的主要对象,物理和机械性能、燃烧、电性能、化学安全要求等方面都是这些苛刻的技术标准、法规关注的焦点。此次发布的修订指令具体内容概括为:一是规定了TCEP(磷酸三(2-氯乙基)酯)、TCPP(磷酸三(2-氯丙基)酯)、TDCP(磷酸三(1,3-二氯-丙基)酯)这三种物质的限量要求,限量值分别为5毫克/千克。二是将指令2014/81/EU添入新玩具指令附录二中关于双酚A(BPA)的限量要求。依据EN71-10:2005和EN71-11:2005的测试方法,BPA的迁移限量为0.1毫克/升。
玩具化学物超标引发的安全问题屡见不鲜,今年以来,仅欧美国家就我国玩具化学物超标进行的通报已达110余起。我国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升级国家玩具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目前,我国共有玩具国家标准31项,紧跟发达国家在标准法规制定方面的步伐。就在近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GB6675-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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