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市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与市路源工贸有限公司就侵权维权产品一事达成了谅解协议书,两家不同区域的企业侵权案至此得到友好圆满解决。据了解,这是省休闲运动车协会成立以来的首起跨区域维权案。
据省休闲运动车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10月8日,该协会维权委员会接到市路源工贸有限公司提交的维权申请。该公司负责人称:他们在今年1月12日通过维权的浙休车协第66、67号维权产品被金华市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仿冒,要求协会制止侵权行为,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当天下午,协会维权委员会4名工作人员赶赴金华进行实地取证核实。工作人员对金华某橡塑有限公司的塑料件与浙休车协第66、67号维权产品的塑料件(一四轮小越野车配件)进行对比,发现除塑料件的背面印刻有公司的联系地址、电话及网址外,这两件产品实物初步确定是相同的。调查中,工作人员在该橡塑公司仓库发现了批量的成品小越野车塑料件,也与维权产品相同。为尽快制止侵权行为,协会维权委员会10月9号对该公司下发了《停止侵权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该产品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然而金华市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否认自己的侵权行为,说该公司的这款小越野车在市路源工贸有限公司的产品维权前的去年6月就投入开发,是参照网上一照片开发的。而市路源工贸有限公司也多方证明该产品属他们自行研发。案件处理一时陷入困境。然而,协会维权委员会通过多方取证,认为金华市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参照网上图片不可能生产出一模一样的产品。金华市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最后承认了自己不小踩到了“地雷”,虽不是主观故意,但成了事实上的侵权者。
10月24日,在省休闲运动车协会的协调下,两家企业根据浙江省休闲运动车行业协会《维权公约》的相关规定,达成了谅解协议,橡塑公司保证今后不再生产和销售路源公司的维权产品;并将价值8万元模具和首批塑料件分别折价1.5万元和1万元转让给路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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