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国家五部委发布《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给休闲车产品10个月的出口缓冲期。时近年底,该政策的缓冲期限已进入倒计时,企业急需知晓国家对休闲车产品的出口政策,以便制定明年的经营计划。为此,省休闲车协会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12月初向国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省外经贸厅、省国检局等重要部委发出紧急报告,恳请能尽早将休闲车行业出口管理的具体政策予以明确。 12月中旬,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明年我市休闲运动车的出口政策与今年2月份国家五部委下发的《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基本一致。除了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的出口不能备案外,其他条件与《补充通知》都一致,即企业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就可以出口:通过ISO9000等国家承认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国家推行的相关自愿性产品认证;上一年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出口额不少于50万美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取得进口国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准入相关认证或满足其他相关技术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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