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7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迷你摩托车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波兰。该摩托车的款式/型号为GA-637H、GA-640F2、GA-640H、GA-643B、GA-643H、GA-644H。 由于被通报的GA-637H、GA-640F2、GA-640H和GA-644H型号的迷你摩托车车座的构造存在问题,在驾驶过程中骑手不能保持平衡,而GA-637H、GA-640F2和GA-644H型号的摩托车的链罩不能为骑手提供足够的保护,以致其衣服可能被链轮夹住,有致驾驶者受伤的危险。此外,该摩托车未提供波兰文的使用说明。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的机械指令。 目前,波兰主管部门已下令由进口商或零售商将该商品自愿撤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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