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局全地形车检验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2007年10月24日 

     2007年8月30日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31号公告,将全地形车等四种出口产品列入到法定检验范围,质检总局紧接着发布767号紧急通知出台了企业出口全地形车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由于几乎所有企业都不具备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型式试验检测报告,金华局辖区内近百家出口全地形车企业陷入停产、停止出口状态。

    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全省出口全地形车检验监管工作会议上,浙江检验检疫局在多方沟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对出口全地形车企业进行“边审核、边检测、边检验放行”的模式进行监管。组成3个工作小组开始工厂审查,从9月19日开始了对企业出口资质的审核,9月20日受理第一批全地形车出口报检,截止到10月19日,金华局对全地形车出口企业检验监管工作主要情况有:

    一、共受理企业出口资格审核申请60家,已审核企业52家,其中一次性通过16.7%,加之整改后通过的企业,通过审核的企业总数为28家,尚在整改的24家。

    二、辖区内出口企业,已送样到实验室进行全地形车型式试验的达27家,实验室共收样66个,实验室检测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三、对企业报检出口批实行“批批检验”监管模式,共受理报检409批,货值近1300万美元,其中不合格8批,货值为298,930美元。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缺少后尾灯、缺少后反射片、轮胎标记不符合要求、部分警告语没有做成永久性标牌等。

    在省局和金华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有效地化解了暂时不能出口的危机,经过这一个月的整治和努力,全地形车出口检验监管逐渐步入正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但也还存在部分问题尚且需要解决。

    一、实验室检测中发现,部分企业送样的全地形车存在严重的安全性能缺陷(如车架焊接处开裂、甚至车架断裂,油箱的机油盖融化致使机油喷出,车轮的轮盘开裂等),容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各企业在车辆的质量、性能的把关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现场查验时发现,有些企业的检测线没有正常使用,成为一种摆设;有些企业做了检测却没有检测记录;个别企业的检测人员对全地形车检验标准不熟悉,对检测结果合格与否不会判断,致使检测流于形式。

    三、部分企业的报检出口的全地形车,没有按照检验员提出的整改要求实施整改,至今尚存在的、较普遍的是:轮胎标记和永久性的警告标贴没有符合标准要求。

    全地形车作为新列入法定检验的产品,对其进行检验监管对我们检验人员而言是全新的挑战,工作任重而道远。每一个检验员必将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为促进全地形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努力,为产品质量整治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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