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类型判定:按最高车速分为
a)娱乐型:< 32 km/h;
b)运动型:≥32 km/h。
2、警告标记:采用使用国的官方语言或客户接受的语言,内容至少包括:
a)应能永久保持的:非公路用、年龄警示(娱乐型≥12岁,运动型≥16岁);建议娱乐型的改用≥14岁,14岁以下按照玩具要求办理,玩具须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
b)其他:使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使用时穿戴防护用具等。
1、VIN标记:50ml或200W以上车辆应有VIN标记,字高≥5mm,字深≥0.2mm。
2、排放污染物:CO≤4.0%,HC≤6000ppm(二冲)或≤1000ppm(四冲)。
3、转向:左右转向角应≤45º。
4、起动性能:15s内起动三次,至少1次成功。
5、说明书:采用使用国官方语言或客户接受的语言,内容包括:
a)安全使用说明,包括未仔细阅读说明书、未了解车辆性能之前,不要使用、也不要借给不会操纵两轮全场地车的人使用;
b)产品名称、型号及技术参数、电路图;
c)操作技能及注意事项;
d)拆箱组装内容;
e)维修保养说明;
f)使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款。
6、电动全场地车一些差异条款:
a)充电器电气强度:加强绝缘经3000V耐压,不闪络、不击穿;
b)蓄电池标称电压≤48V;
c)电器保护装置:制动断电,过压、过流保护和短路保险功能正常可靠。
另外,根据欧盟通报等新增的一些条款:
1、出口欧盟国家和地区的车辆,必须符合机械指令、消费品安全指令和电磁兼容(EMC)指令的要求,
2、所有车型必须配备前刹。
3、链条、排气管防护检查。
注:部分在原始记录上有明确要求的条款,在本文中没有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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