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阿根廷生产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发布通告,根据工贸及中小企业国务秘第46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产品开展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87087090和87169090。
涉案企业应自3月9日起4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于收到问卷时起30个工作日内将问卷提交至阿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下属的不公平竞争处。有关资料和答卷应由经公共翻译机构认证的国家注册翻译员译为西班牙文,并由阿驻华使领馆认证。相关证明应刻录成CD,连同书面材料一并提交。
有关企业可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58280855;传真:010-5828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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