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再度上调自中国进口的部分产品关税

来源:2009年7月30日   商务部

       巴基斯坦海关日前发布SRO.595(I)/2009号令,对6月13日发布的SRO.497(I)/2009号令进行修订,要求将进口自中国的28类产品的关税税率上限由目前的35%进一步上调至37.5%。这些产品主要包括瓷砖、陶瓷厨具和餐具、电扇、空调器、冷藏柜等,具体税号、产品名称可参阅上述法令。此前巴基斯坦海关发布的497号令,已将上述产品的关税税率上调了10个百分点。据悉,针对其他国家的上述产品,除了上调进口关税外,还将加征进口调节税。
   通过上调相关产品关税和加征进口调节税,是巴基斯坦政府防止部分产品大量进口冲击本国产业的重要手段。但由于中巴两国已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对于未列入减让清单的产品,巴基斯坦方虽可上调关税税率,但最高不得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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