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月集团为民族尊严打出响拳



面对美国汽车巨头的重拳挑衅民企敢接招

    由美国三大汽车制造商之一的克莱斯勒集团公司(下称克莱斯勒)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 )起诉星月集团公司的XYJK800全地形车休闲车(下称捷卡车)的外观造型侵犯其吉普飓风概念车的外观设计专利一案,经星月集团法律事务部艰苦卓绝的应诉抗争,终使克莱斯勒同意撤销对星月侵犯专利的指控,并和星月一起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申请终止调查,两家企业达成和解

    星月集团的捷卡车于2005年初开始设计研发,获得了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007年10月在广交会上亮相后,由于该车的全地形适应性、操控便捷安全性、乘驾舒适性及多元地区文化的共融性,一炮走红,受到欧美、亚非众多国家和地区客商的青睐。至2010年5月,该车出口美国72台,已显现出良好的市场势头。

    克莱斯勒以指控星月集团捷卡车的外观造型侵犯其吉普飓风概念车外观设计专利D513,395(简称395专利)为由向ITC起诉,请求ITC对捷卡车对美销售展开违反美国1930年的关税法案中337条款调查,并把和星月集团该产品相关的企业及经销商都列为拟议被告。起诉状明确请求ITC在12个月内完成捷卡车违反337条款的调查;安排一次永久性裁决听证会,收集证明捷卡车违反337条款的证据;认定捷卡车在美国销售违反了337条款;发布永久性排除令,禁止任何侵犯395专利的产品进入美国境内;发布永久性禁止令,禁止任何侵犯395专利的产品在美国的进口、推销或转运;发布一切其他应该发布的裁决令。ITC于6月11日发布337-TA-722号调查令,正式对捷卡车违反337条款立案展开调查。

    星月集团得知此消息后,立即着手全面的法规咨询、外观设计比对、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对照美国相关法规,仔细分析核证后认为,克莱斯勒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公司决策层明确要求法律事务部坚决应诉,说星月人有志气,不能让别人摆布,坐以待毙,要振企,还要扬国威,要不惜代价打赢官司。

    在国家商务部和省市外贸部门组成的专家组指导下,星月集团严密制定抗辩应诉与协商和解同步展开的策略。一方面在法律框架内据理力争,明辨是非,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另方面则积极寻求和解途径,解决纷争,达到既维护民族尊严又能保持友善关系的目的。

    针对克莱斯勒诉讼理由,比照美国相关法律,公司法律事务部认为,申请395专利的六张图片之间存在很多矛盾之处,致使其专利权保护范围不清楚,应认定专利无效;认为捷卡车的外观有百余个细节与之不同,整体感官上也不一样,应认定捷卡车外观设计对克莱斯勒395专利侵权不成立。基于这些(还有其它一些)理由,星月对克莱斯勒的侵权指控向ITC提出了反驳主张。

    在向克莱斯勒澄清事实的同时,向ITC提出了反驳主张:那就是缺乏一个和395专利有关的本土工业。按照美国337条款的规定,一个原告,要在ITC以专利侵权为理由提起诉讼,必须要能证明有一个和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本土工业的存在。而克莱斯勒和395专利有关的吉普飓风只是一款概念车,没有在任何地方,更不用说在美国本土投产形成商业化产品,因此395专利是无效的,不可执行;捷卡车没有体现、也没有大体上类似395专利中的设计;为此,星月向克莱斯勒展开猛烈攻势,克莱斯勒没有权利要求对捷卡车采取任何排除令、结束与终止令。

    克莱斯勒意识到自己的诉讼理由缺陷后,于8月上旬开始寻求修改诉状,重新引入与原先做的“誓言”完全不同的观点和所谓的新的证据。星月集团得到通知后,即向ITC提出强烈抗议,坚决反对克莱斯勒修改起诉状。

    在双方对决形势急转之下,处于非常有利时机时,星月又做出了让克莱斯勒动容的决定:提出主动修改捷卡车外观设计。终使克莱斯勒于10月12日正式向ITC撤诉,全面终止捷卡车违法337条款案调查,双方共同签署相关同意令等协议,握手言和。

    又讯:据法律事务部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星月集团敢向美国汽车巨头起诉我捷卡车侵权应招的消息已在国内媒体引起轰动。从10月23日起已在永康日报、永康电视台、金华电视台、金华日报、钱江晚报、浙江日报、新华社网、人民网、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媒体转载刊发。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中国合作博弈网版权所有

网址:
www.zghzby.com          TEL:0579-87116336           FAX:0579-87586253

浙ICP备060089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