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近期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署令第221号)开始实施。该办事处将对报关企业注册条件、服务范围、报关人员从业资格、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证书时效性等近20项内容进行调整,新政惠及永康千余家外贸企业。
随着新规正式实施,从中受益的进出口企业将减少大量人力、物力和成本。据了解,与原有规定相比,新规定中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以及后续管理的行政审批大大简化。以报关企业注册为例,新规定减少了注册资本150万元、报关员5人以上、报关业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等条件,只要递交一次材料就能同时完成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
此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所需材料由7项精简到3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由3年有效变为长期有效,临时注册登记有效期也由7天变为1年。“这就意味着报关单位只要经过一次注册即可,不用再重新注册。”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实施后,报关企业的注册更便捷了,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既能服务好又能管得住。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在2014年3月12日及以前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到金华海关永康办事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有效期在2014年3月13日及以后的,证书继续有效,并且有效期自动延续为长期;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如有需求的,也可以到该办事处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