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生产部于2017年10月4日发布2017年764-E号决议,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管(外径小于等于406.4毫米,厚度小于等于12.7毫米,根据API 5L/ISO 3183或类似标准生产,用于石油或天然气输送,焊接或无缝,不锈钢除外,南共市税号:7304.19.00,7306.19.00)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详情可参见公告原文,网址如下: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80000-284999/280397/norma.htm。
如有疑问或需获取其他信息,请询阿根廷生产部贸易秘书处(地址为:Av. PresidenteJulio Argentino Roca N° 651, piso 6º, sector2, Ciudad Autónoma de Buenos Aires)。 调查机关工作时间为09:30-17:00。联系电话:电话:(5411)4349-3949/50。